txt电子书下载网 > 科幻小说 > 谪仙电视剧完整版 > 第145章 利刃

第145章 利刃

 热门推荐:
    接下来的路一路平静,  李朝歌跋涉了四天,终于走出黑森林的地界,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阳光。

    李朝歌不由回身,  长久注视着黑森林。森林中静悄悄的,  即便是晌午,林子里也不见天日,  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漏到草地上。外面的世界温暖明亮,森林里静谧无声,对比如此鲜明,  几乎让李朝歌怀疑这一切是梦。

    横穿黑森林是梦,  遇到黑狗妖是梦,  见到十二岁的仙人,也是梦。

    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,  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。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,也见到了那位仙人。

    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,  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,  毅然决然转身,  头也不回地往前走。弃我去者,  昨日之日不可留;乱我心者,  今日之日多烦忧,她的路,在前方。

    ·

    南林镇背靠山林,面前环水,  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,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。南来北往的商人,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,都在南林镇落脚。

    白千鹤坐在酒楼上,  手里端着烧春酒,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,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。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,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,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,直到现在,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,叫了一桌好酒好肉,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,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。

    他靠在栏杆上,懒散望着楼下,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。孬种就孬种吧,黑森林这种鬼地方,不闯也罢。

    白千鹤成名已久,四海为家,素来没个正行。前不久他和人打赌,要独闯黑森林,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。白千鹤本来想着,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,为了好酒好钱,豁出这条命又何妨?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,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,那笔钱不要也罢。

    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。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,忽然眼神一凝,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。他揉了揉眼睛,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,连忙挥手“小妹妹,小妹妹!对,就是我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,慢慢停下脚步。白千鹤趴在栏杆上,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“小妹妹,你还活着呀?哎呦,那天天黑没看清,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。小美人,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?”

    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。上一个敢叫她“小美人”的人,坟头草都三尺高了。要不是因为重生,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。

    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,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,登上楼梯,坐到白千鹤对面,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“麻烦添一副碗筷,谢谢。”

    美人左右看了看,确定没有其他人,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,垂头走了。白千鹤啧声“小美人,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。你吃饭就吃饭,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?”

    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,在桌上一磕,自然而然地挑菜吃“她们也不容易,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,她们才被迫卖艺。对了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,抬头,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“别叫我小美人。”

    她的表情是平静的,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。他面上笑容不变,眼睛粗粗一扫,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。

    啧,小小年纪,戒心不小。她到底是什么来路,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,而且她的年纪,也太年轻了。

    白千鹤笑着,给李朝歌倒了杯酒,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“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。当日情况紧急,为兄另有要事,不得不先走一步。妹子,对不住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完全不在意,她摆了下手,说“不必。你我萍水相逢,本来就该各奔东西,没什么可对不起的。何况,我也不需要帮助。”

    “妹子豪爽!”白千鹤拍了下桌子,端起满满一杯酒,“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,这一杯,我敬小妹妹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说着仰头,一饮而尽。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,见多识广,再加上他长得好看,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。不过,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,她依然冷若冰霜,轻轻点头道“原来你就是白千鹤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挑眉,问“怎么,妹妹知道我?”

    “江洋大盗白千鹤,谁不认识?”

    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,他不由抚了下额发,苦恼地撑着额头道“唉,太受欢迎也是种罪。我都不知道,在下区区贱名,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。”

    李朝歌沉默片刻,说“你可能误会了,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。”

    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,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。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,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,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。

    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,倚在围栏上,不在乎地说道“朝廷那帮废物,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,告诉他们我的名字,他们抓得着我吗?”

    李朝歌坐在对面,静静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,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,回头对李朝歌说“妹子,我看你投缘,不如交个朋友。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,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,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,现在时机未到,她多少要避讳些“现在还不能说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挑眉,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。他忽然凑近了,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“妹子,那只黑色的怪物,你真把它杀了?”

    “没杀。”李朝歌说,“妖物也是命,没作孽前不能杀。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,回去养一养,应该还能活。只不过,以后它只能当狗了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。简简单单一句话,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。他自认闯荡江湖,见多识广,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。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,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。

    真人不露相,会咬人的狗不叫,古人诚不欺我。

    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,也想通关节了。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,刀枪不入,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。她能射伤怪物,自然也能杀了它。

    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,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,李朝歌不是寻常人。

    隐居深山,不通世事,容貌美丽,年纪也小的惊人。这多半,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。

    如今天下百花齐放,道佛盛行,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,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,总体而言,大家互不干涉,道凡不交,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,彼此井水不犯河水。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,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,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,而且,他看不透此人。如此,他更好奇了。

    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,吊儿郎当问“小妹妹,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?”

    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,说话的功夫,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。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,用帕子擦干净嘴,才说“东都。”

    “呦,洛阳啊!”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,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,“洛阳离剑南可不近。小妹妹一个人,敢上路吗?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敢。”李朝歌说着站起来,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,说,“你请我一顿饭,我也放你一条生路。告辞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不由挑眉,放他一条生路?小姑娘好大的口气!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,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,大理寺的牢狱探过,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。便是皇家第一高手,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。

    白千鹤没有说话,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。她明明才十五六岁,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,抱着剑走在街上,很快就消失不见了。白千鹤摸了摸下巴,颇觉有趣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,他们就会再见面。

    事实确实如此。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,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,可如果置办坐骑,她又没钱。

    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,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,赶路也是要花钱的。

    李朝歌苦恼了一会,一抬头,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,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,赏金一万钱。

    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。

    李朝歌想了想,觉得可以。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,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,也不算自降身价。

    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,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。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,一杯酒都没有喝完,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。

    白千鹤惊讶,问“小妹妹,你怎么回来了?莫非遇到了坏人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李朝歌说得好好的,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,将白千鹤一把押下,“我是回来捉坏人的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完全没料到她来这一手,都被打蒙了。白千鹤反应过来后,立刻挣扎,然而就和见了鬼一样,无论他施展多少神通,都挣不脱李朝歌的剑“你疯了?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,捉你回去,换赏钱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我缺去东都的盘缠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用力挣扎,当他确定自己完全没有从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,并且李朝歌当真露出押他去衙门的倾向后,立刻慌了“妹妹……不,姐姐!我们有话好好说。你缺钱早说啊,我完全可以送你,何必非要去衙门,伤了彼此和气呢。”

    “也对。”李朝歌低声喃喃。白千鹤倒是提醒了她,他是神偷,普通县衙的大牢怎么关得住他呢?李朝歌刚才允诺过放白千鹤一条生路,她不会亲手抓白千鹤,所以可以让大理寺来。普通县衙关不住他,不如将他押送到东都,让大理寺接手。

    李朝歌觉得这个办法好,这样一来,路上的盘缠省了,去了洛阳后,还能讹大理寺一笔钱,简直无本万利。李朝歌对白千鹤笑了笑,松开剑,说“好啊,走吧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一边对李朝歌说好话,一边活动手腕,突然毫无预兆地跃上房顶,飞快地往外跑。房屋市集在他脚下几乎成了残影,白千鹤得意地哼了一声,说“小样,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,你还想捉我?下辈子吧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终身一跃,从阁楼上拐弯,险些撞到一柄剑上。他急忙刹脚,险险停在剑尖前。

    李朝歌在他对面笑了笑,说“轻功不错。”

    白千鹤像见了鬼一样看李朝歌,他悄悄后退两步,转身朝相反方向跑。李朝歌收起剑,轻轻叹了一声“你确定还要跑吗?”

    白千鹤脚步硬生生停下。他浪迹江湖十来年,第一次遇到这么可怕的女人。他回头,勉强地笑了笑,问“妹妹……或者姐姐,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说了呀。”李朝歌站在房顶上,看着他微笑,红唇轻启,“去东都。”

    按理绿绮不该对裴家有所不满。顾家就算祖上名声再清贵,也架不住顾家人丁凋零,家道中落。老太爷顾尚、郎君顾沅接连亡故,至如今,全族只剩下顾明恪一个男丁。

    老太爷顾尚著过许多书,家资却不丰,到了顾明恪这一代,更是仅剩寒宅一座,薄田几许。相反,老太爷的儿媳,少夫人顾裴氏的娘家却蒸蒸日上,到了高帝这一朝,更是满床芴板,子侄甥婿皆为高官。顾沅病故后,顾裴氏扔下顾家祖宅,带着郎君顾明恪进京,回娘家定居。

    裴家无偿收留他们,供顾明恪抓药治病,读书习字,平时裴家郎君有什么,表郎君就有什么。这样好的待遇,绿绮实在不该抱怨了。可是,寄人篱下的滋味谁住谁知道,平时看不出来,如今裴大郎君一生病,就全暴露了。

    绿绮看着无人问津的西院,几次深呼吸,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。裴纪安生病不假,他们郎君就没有生病吗?裴府的下人全顾着裴纪安就不说了,连夫人也去那边看着,全然不管病了五六天的顾明恪。明明,郎君才是夫人的亲生儿子。

    绿绮越想越气,她阴着脸,怒道“他们不上心,你对郎君也不上心吗?郎君这几天连饭都没怎么吃,你还有心思在外面睡觉?”

    焦尾年纪还小,被绿绮骂了一通后,又害怕又委屈“可是,裴大夫人说了郎君正在生病,要静养……”

    绿绮气得啐了焦尾一口,上前拧焦尾的耳朵“别人说什么你就听什么,你到底姓顾还是姓裴?还不快进去守着郎君!顾家三代单传,到郎君这里就是唯一的香火了,我们便是冒犯宵禁请郎中,也绝不能让郎君有任何闪失。”

    焦尾支棱起耳朵,嗷嗷叫疼。他们这里正闹腾着,屋门忽然吱呀一声,从里面拉开。焦尾和绿绮听到动静,一起回头,看到门口那道人影时,两人瞬间失声,一时间连呼吸都不敢了。

    秦恪换上了顾明恪的衣服,静静瞥了外面两人一眼“我身体好多了,已无大碍,不必惊动旁人。”

    焦尾和绿绮愣愣地看着自家郎君,绿绮满脸惊愕,焦尾瞪大眼睛,都忘了自己耳朵还被绿绮揪着。明明只是几天没见,为什么他们觉得,郎君仿佛变了许多?

    何止是变,简直是换了一个人。郎君从小体弱多病,说话总是轻声细气,根本不会有这样冰冷摄人的气势。而且郎君的相貌清俊不假,却绝没有这般惊心动魄。

    以前……这时候焦尾和绿绮再回想,突然发现竟想不起以前的郎君是什么样子了。他们慢慢陷入迟疑,好像,郎君一直就是这个模样,这副嗓音,这般气质。

    秦恪刚刚从黑森林回来,他拿到了混元仙丹,不必再压着速度,顷刻间就到达东都。秦恪好不容易甩掉了李朝歌,正打算清净一会,却被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不得安宁。他忍无可忍,只能出面,阻止这两个小侍从吵闹。

    他说完后,见这两人呆愣地看着他,丝毫没有认错的自觉。秦恪只能说得再明白一些“我要休息了,你们退下吧。”

    绿绮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“可是,郎君你还在生病……”

    秦恪敛起衣袖,淡淡瞥了绿绮一眼。明明他没露出任何凶恶的表情,可是绿绮瞬间被吓得冷汗涔涔,一句话都不敢再说。

    绿绮和焦尾不约而同低头,静悄悄退后。秦恪关上门,终于能享受片刻清净。

    屋中无光,可是一切摆设在秦恪眼中无所遁形。他静静扫过属于顾明恪的痕迹,回想起离开天界时,萧陵给他的那份资料。

    顾明恪,裴纪安的表兄,父亲顾沅,祖父顾尚,俱是博闻强识、才学渊博的文学家兼史学家,母亲顾裴氏是裴家的长女,也是裴纪安的大姑姑。顾明恪的家庭可以说诗书传家,清贵至极,祖父顾尚主持编撰了南北六个朝代的正史,是不世的史学大家,父亲顾沅亦是和其父顾尚齐名的才子,在顾尚死后,继续编撰隋史。只可惜顾家人祖传体弱,顾尚、顾沅都英年早逝,顾明恪更好,才十几岁出头就咳嗽不断,终年离不了药。

    编撰史书是一项漫长且清苦的工程,到了顾明恪这一辈时,顾家已经败落的差不多了。等父亲顾沅死后,母亲顾裴氏一来不想守着老宅过苦日子,二来得给顾明恪看病,便带着他回了娘家——东都中书令裴府。

    顾明恪和裴纪安是表兄弟,两人只相差一岁,然而命运却截然不同。前世,顾明恪修完隋史的尾巴,完成父亲及祖父的遗志后,就撒手人寰,死时不过二十岁。那一年裴府还没有卷入朝廷斗争,裴纪安意气风发,是誉满京城的裴家玉郎,而李朝歌,甚至还没有回到洛阳。

    死在大厦将倾前,某种意义上,也算幸运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,站在裴府西院,决定顾明恪未来命运发展的人,变成了秦恪。

    秦恪和萧陵达成协议后,秦恪离开三清宫,赶往人间,同时,萧陵扭动轮回盘,回溯时间,顺便清空了这一世凡人的记忆。对于世上其他人来说,他们的时间已经从元嘉元年倒流到永徽二十二年,而他们自己却浑然未觉,只以为自己睡了一觉。唯有裴纪安和李朝歌这对冤家,保留了前世的记忆。

    而对于前世已经死了的人,比如在李朝歌称帝之前就病逝的真正的顾明恪,已经进入轮回道投胎,不再回到阳世了。取代他的身份的,是北宸天尊秦恪。

    因为秦恪有任务在身,萧陵为了方便,给凡人清除记忆时,顺便修改了他们对顾明恪的印象。这一世的人想起顾明恪时,总觉得面貌模糊,雾里看花,直到看到秦恪本尊,才骤然想起这是顾明恪。此后顾明恪的声音、面貌、性格,都将由秦恪取代,换句话说,世人看到的,其实是秦恪。

    反正顾明恪本人也是病秧子,众人对他印象薄弱,并不违和。这样做是有点冒险,但是总好过秦恪全程用易容术。顾明恪体弱多病,多愁善感,但秦恪并不是,即便是神仙,长时间假扮另一个人也会露馅的。

    不如清除众人对顾明恪的记忆,由秦恪真人上阵,完成任务。

    本来秦恪赶路的速度和萧陵重置轮回的速度是相当的,不过秦恪中途去了躺屏山,时间比预计稍晚了些许。为了保证裴家这里不露馅,秦恪远远捏了个傀儡人扔到顾明恪的屋子里,并且对外宣称生病。这也就是焦尾说郎君呆呆的,不吃饭不喝水,说话也没什么反应的原因。

    但萧陵重置的只有人间的时间。天上一日,地下一年,对于天界来说,日子照常进行,曾经的百花之王牡丹仙子已入轮回受罚,北宸天尊莫名消失了两天,就连贪狼星君,也只是比预计的时间晚回来几天而已。

    前提是贪狼历劫顺利,不要再重置第三遍。

    片刻的功夫,秦恪已经将顾明恪的生平默记于心,他坐到书桌后,随手翻了翻顾明恪的书,没一会,连对顾明恪的秉性、喜好也了若指掌。

    这实在是一个很无聊的任务,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隐藏在凡世中,帮助贪狼走上他命定的人生轨迹,说实话,在秦恪看来,和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两样。如果不是看在贪狼是下任西奎天尊候选人的份上,秦恪无论如何都不会接这种浪费时间的事情。99。99